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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调整法律事务部、民办教育研究院负责人的通知
2012-05-11    来源:中国民办教育协会

 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(通知)

  中民协〔2012〕1号

  关于调整法律事务部、民办教育研究院负责人的通知

  各部门、各分支机构:

  根据工作需要,经我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会长会议研究决定,王佐书同志不再兼任民办教育研究院院长,决定由胡卫副会长兼任民办教育研究院院长。季明明副会长不再兼任法律事务部部长,由董圣足同志任法律事务部部长。

  特此通知

 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

 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五日

  (送:协会领导、各部门、各分支机构)